星期三, 十二月 21, 2011

没有集会会死咩?

稿投《光华日报》



其实没有集会,真的没有所谓。所以,就让法案瞬间通过,其实也没有所谓吧!反正,一年内集会的机会也不会太多,反正被压迫的永远都是少数,反正就算真的走上街头也不能改变什么,反正除了塞车还要闻到催泪弹,反正问题那么多,又没有什么经济效益,集会还是不要也罢!

《2011年和平集会法令》,掀开了我国新的和平篇章,当这个法案通过后,所有的街头集会都被禁止,政府宽容的允许了所有在体育馆内进行的集会,而且不需要得到准证,只需要知会警方。政府还体贴的考量到许多孩子不明事理,因为所有15岁以下的孩童,不可参与集会。

反正就这以后,不管是谁家院子可能有辐射工厂的废料排入,还是谁家的孩子意外遭到执法单位的滥权对待,还是哪家学校的老师得不到应有待遇,或是选举出现种种不公,都不会见到大批人潮涌上街头,故此,法案名为“和平集会法案”。

在民主的国家,反正都有正常操作的国会议院,有朝野阵营为立法而提出各自的意见,再通过议会民主制度进行表决,这样有序的表达程序,何必还要劳师动众到街头呢?有什么意见,就尽管通过人民代议士带到国会好了,反正他们永远会是人民最“忠实”的听众和代表。

再来嘛,各个政府单位都设有投诉部门,真的有任何不满,就写信、打电话投诉啊!最新的管道,还包括可以到首相的“一个马来西亚”个人页面写上意见和投诉,应该都可以收到回复,反正首相连新年的贺岁信息也可以通过个人电话短讯传达,不可能不回应正统的投诉信息啦!

说到这里有问题吗?如果没有问题的话,大家就举双手双脚通过法案吧!何必象律师公会律师一样,辛辛苦苦穿着大衣外套到国会提交备忘录要求撤回法案呢?而且,反正最后在野党议员也只能以出走来表达抗议,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的议员支持和反对,就这样算了吧!

在这个国家的民主制度,其实还是很完善的,下议院通过后,还要到上议院去投票,虽然法案还是通过了,不过,不要忘了还是有8名上议员反对的,所以,这个民主制度是允许异议人士发表他们的看法,只不过,发表了之后不了了之而已。谁让民主制度是少数尊重多数呢?

来到这里,其实也没有必要进行太大的反对啦!反正这个程序也就只剩下等待最高元首御准,在这个民主的国度里,即便元首不同意,法案还是会通过的,这个在中六的课本里写得很清楚,所以没有什么需要质疑的。

写到这里,其实只是想说,反正就这样好啦,九把刀的“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的女孩”里不是也有说到,这个世上很多事本来就是徒劳无功的吗?既然做再多的争取也是徒劳无功,那就争个徒劳就好啦,有没有“功”,那个也不重要啦!反正律师公会已经尽力了,反正法案也已经通过了,反正有没有集会无所谓,是吗?

这个2011年结束之际,就让我们一起高呼“和平”终于降临大马!未来的前程一定一片大好,因为,街头集会将正式走入历史的长廊。祝愿所有大马国民,2011年后,快乐、安康,大家无忧无虑,不受压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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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雪琴 Snowpiano^ ^

I have a dream: A dream without discrimination, a dream without corruption, a dream without unfair and abuse power; A dream with happiness and joy of all races...And all of them realize in Malaysia. That is my dream and what I am pursuing now.... A better Malaysia for a better life. For you and me and the future generation.

一个梦~马来西亚

一个简单、朴实的梦,希望脚上踏着的这一片国土实现自由、平等、公正的制度;希望这个国家的人民真心的团结一致、相互尊重;希望所有邪恶以及专制的力量在下一刻就消失!